吉安观察 发表于 2020-10-26 22:10:29

多人投诉!吉安青原区一楼盘违规交房!罚!

近日有网友在市政府信箱、人民网等平台留言投诉:
“青原区理想城二期违规交房”
理想城二期超出交房日期且政府未验收,通知业主可以先拿钥匙交房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您反映青原区理想城逾期交房、违规交房的问题已收悉。经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理想城二期由江西省鑫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根据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且取得房屋测绘报告;第十一条,出卖人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交付该商品房时,…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第十二条,若由于严重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长,则交房时间顺延。除以上不可抗力因素外,出卖人逾期交房在180日之内,自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关于通知业主拿钥匙装修,我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规交房行为并就延期交房赔偿业主相关损失,要求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备案。违规交房的情况已由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依法处以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市房地产监管支队加强现场督察,规范开发企业交房行为。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表示,具有法律效力,且该项目尚未达到交房条件,业主有权利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拒绝办理收房手续,并就延期交房事宜要求企业支付违约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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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点击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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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安市政府信箱、人民网

南山洞主 发表于 2020-10-26 22:30:20

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买方没有任何话语权,哪来的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且拖延交房按每日十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简直就是笑话。市住建局是为开发商服务的,老百姓买房就是一路坑。

滋滋滋 发表于 2020-10-27 00:19:33

我的也是理想城二期的,合同写的是18年12月31日交房,19年拿的钥匙,一直办不了房产证,说是验收没过。

麦地小阳 发表于 2020-10-27 08:47:12

滋滋滋 发表于 2020-10-27 00:19
我的也是理想城二期的,合同写的是18年12月31日交房,19年拿的钥匙,一直办不了房产证,说是验收没过。

都这样,我们小区交房6年都没验收过,吉安特色,习惯就好

青原小伙 发表于 2020-10-27 09:50:16

理想城属于庐陵新区管辖,不是青原区哦。

铭7581 发表于 2020-10-27 10:07:46

{:惊恐:}

贫穷让我们相遇 发表于 2020-10-29 09:35:30

理想城,现代城,金田时代城,呵呵。

贫穷让我们相遇 发表于 2020-10-29 09:36:36

理想城,现代城,金田时代城

SEA213 发表于 2020-11-1 11:17:51

青原小伙 发表于 2020-10-27 09:50
理想城属于庐陵新区管辖,不是青原区哦。

庐陵新区是经济地域整合新区,不是行政区。滨江新区一样均属于青原行政区。

Liu? 发表于 2020-11-2 20:49:00

SEA213 发表于 2020-11-01 11:17
庐陵新区是经济地域整合新区,不是行政区。滨江新区一样均属于青原行政区。

你说的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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