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烦恼
有一老俵,在外面飘了几年后,在南昌找到了比较满意的工作,也找了到了心仪的女朋友,决定定居南昌。在红谷滩边上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150万。首付50万是父母出的,贷款100万期限25年。每月还贷5537元由老俵自己付。问题是;房子的名字父母觉得应该写儿子的名字,父母觉得这是婚前。女朋友觉得应该加上自己的名字,女朋友说结婚后老俵的工资大部份还房贷了。家庭的开销就会她承担的多一些。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自己就吃亏。各不相让。 好聚好散 各打各的算盘 必须有女的名字,一起还贷。 呵呵,哈哈。好聚好散 都结婚了,加就加呗 呵呵,房子害人不浅哦。 加名字和购买人,现在好像不冲突 清尘初识 发表于 2020-11-2 19:47都结婚了,加就加呗
还没有结婚。
麦地客 发表于 2020-11-02 19:55
还没有结婚。
加名字就好,不结婚法院不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