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城管与群众发生肢体冲突,官方通报:严肃处理过度执法
本帖最后由 文哒哒 于 2021-6-4 11:00 编辑6月2日,江西萍乡的城管文某在执法时与摩的司机产生肢体冲突,两人扭打在一起,经检查均有不同程度受伤,事发后当地政府成立调查组,表示将严查过度执法问题。
挪车问题引发纠纷根据事发地的商户描述,与执法城管发生冲突的系一名摩的司机,当时他将车停在原地等待客人,事发路段是一个十字路口,摩的司机停车的位置是一个大型农贸市场的正门,那个地方城管部门是禁止停车的,并且有过多次到现场执法的经历。
当时城管先是到场喝令那个司机挪车,但该摩的司机拒绝将车挪到指定位置,两人争执几句后城管做出要将摩托车推走的样子,走到车头处,司机见状就推了城管一下,没想到该城管反应很大,从身后勒住司机的脖子,将他掀翻在地,倒地后该城管继续上前想动手,司机便爬起来用手里的安全帽砸向对方,两人肢体冲突进一步升级。
严肃处理此类问题
事发后现场另一名执法人员马上报警,随后城管文某与摩的司机贺某分别被送往医院,经初步观察,两人除面部与身体擦伤外并无大碍,目前正在留院等待进一步的伤情鉴定。
事情上报后,青山镇马上成立了工作调查组,并召开相关干部整改会,将严肃处理工作人员执法过度的问题。
“执法过度”或成普遍现场
在今年的5月10日,广东湛江一位工商所所长粗暴执法的视频就曾在社会中引发震动,据当地商户反馈,该所长不仅常年不穿制服不戴工作证,还对他们动辄呵骂,乱打乱砸,事发后该所长被停职调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又曝出这例肢体冲突案件,此类过度执法事件频发,其中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归根到底,管理人员穿上执法制服是为了服务大众,制服与职位赋予了执法人员权力,但这权力不是永远的也不是没有限度的,这身制服代表的是责任与义务,而不是更大的自由与高人一等的社会地位,明确了这一点,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暴力事件的发生。
来源:新闻热点社 如果认定是正常执法,那么推搡执法者又属于什么行为呢? 如果执法者在正常执法时,违法者不听劝告,难道要执法者下跪去求吗? 临(lín)时工干的
拒绝将摩托摆放到指定位置,还推搡执法人员,这个不要处理吗?还是中国好啊,在美帝这样对执法人员动粗早就吃枪子了 关键如果推的是其他人民警察,会怎样? 一路狂奔 发表于 2021-06-03 18:24
如果认定是正常执法,那么推搡执法者又属于什么行为呢?
过度执法已经表明了执法的合理性,但是没有把握度。推搡,拉扯,勒脖,掀翻,继续上前,追打,用哪个词写进笔录那定性定责可能就不一样! 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21-06-04 09:05
过度执法已经表明了执法的合理性,但是没有把握度。推搡,拉扯,勒脖,掀翻,继续上前,追打,用哪个词写进笔录那定性定责可能就不一样!
你仔细理解我说的话的点。 一路狂奔 发表于 2021-06-04 09:11
你仔细理解我说的话的点。
阻挠执法,可以行拘!自身有过错,互不追责应该是最好的结果! 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21-06-04 09:36
阻挠执法,可以行拘!自身有过错,互不追责应该是最好的结果!
绕不过去的其实就是舆情和因为仇视而起的民愤,和稀泥是不可能的,有些同志为了大局和官帽是必须被牺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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