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不再 发表于 2021-8-18 19:06:47

吉福霸王 发表于 2021-08-18 11:51
本帖最后由 吉福霸王 于 2021-8-18 12:01 编辑

当年扶不扶案件,影响巨大,现场徐老太一口咬定就是你撞的,到了法院,也没证据啊,彭宇说请拿证据证明我撞的你,法官说,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扶?好噢,就这句名言正式载入史册,就这种人都能当法官?可笑。你说的这两个案件,我只看了一个,就是店面转让,承租人从房东哪里租了门面,再以合营方式转给第三方,收取转让费与之前缴纳的租金,这本身就是明知合同有约定不得转让采用的逃避合同约定的违规办法,也就是使坏,你不做了转给别人做,肯定要经过房东,这还需要讲?无非钻了个法律的空子,用合营的办法来规避,所以房东告你们完全没问题,应该判转租无效,承租人继续承租或者按合同约定退租,

话说我能不能经营不下去了转行做别的。

吉福霸王 发表于 2021-8-19 08:40:39

骄阳不再 发表于 2021-8-18 19:06
话说我能不能经营不下去了转行做别的。

你知道不知道早些年各大城市商业步行街的商铺租金与转让费,我问过成都春熙路副街的,年租200万,转让费100万,好位置你都租不到,按你说的你租到了开小饰品店,卖的不好转别的,当然可以,可是你以合营的方式转给别人做,你觉得行不行?你当人家都是傻子吧,既然可以合营转给别人,那合同还规定不能转租干啥?直接说可以转租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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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