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拖欠120万元本息!抵债房屋时,妻子不乐意了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的调解现场,不同于以往的案件,组织调解的主角儿不是法官,而是法官特地请来的律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调解现场:问一下李某(被执行人妻子),你们为什么对这个房屋提异议?
被执行人 张某:现在已经被查封的这套房子,房屋的来源是属于她父母的拆迁所得。
在张某与一家金融机构的借款纠纷案中,律师居中调解,站在中立角度分析问题,在化解双方矛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阮珂:借款合同是2018年签订,本金是100万元,在2019年前后,被执行人还款就逾期。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对于应偿还的120万元本息,张某是人影无踪,账户空空。这时,一套在诉讼中被保全的房产,成了执行的突破口。然而,新的矛盾也由此产生了。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阮珂:诉讼就已经保全了张某和案外人李某(被执行人的妻子)名下共同的一个房子,所以执行阶段就可以直接进行处置,我们要上门张贴一些处置资产的告知,也向物业了解到,这个房产现在是由案外人李某(被执行人的妻子)的父母在居住。
被执行人的妻子李某提出异议,称这套房子是自己出嫁前,父母的拆迁还建房,属于李某的个人婚前财产,因而不同意法院处置房产。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阮珂:我们告知她,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根据登记机关登记权利人是谁,去判断到底房子的权利人是谁。
按照执行程序, 法院可以立即拍卖、腾退涉案房屋,但执行工作不是一刀切,委派律师作为“中间人”,能让调解变得更有温度。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阮珂: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以及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是会产生一个新的矛盾。这些老人会被我们请退出去,他们就有可能没有居住的地方,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引入律师进行调解,就是希望把矛盾及时地化解掉。
最终,涉案双方各退一步:被执行人承诺于今年内还清债务,同时将夫妻另一处共同房产作为担保。债务还清前,法院对已查封的房产暂不解封,被执行人妻子的父母仍可居住。申请人也同意此履行方案。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湖北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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