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一地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加强干部警示教育,现将吉水县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水田乡沙上村支部委员郭秋水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21年9月,水田乡沙上自然村在接待中违规购买酒水(啤酒),接待费用为1145元,郭秋水作为时任沙上村支部分管财务的村干部,违规报销酒水,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其余涉案人员正接受纪律审查。且郭秋水在2018年3月6日被县交警查处酒驾问题。2022年6月,郭秋水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尚贤乡路边村委会会计刘善升违规送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刘善升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00元用于个人开支,为感谢时任尚贤乡分管危房改造领导刘金生(已移送司法处理)的帮助,送给其一壶10斤的花生油、一壶20斤的高粱酒以及鸡鸭等;2016年刘善升又以其妻子名义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1500元用于个人开支,为感谢刘金生,送给其4000元。刘善升作为党员干部,违规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送礼品礼金。2020年12月,刘善升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吉水县八都粮管所原所长胡冬平、所长肖小毛、出纳谢龙香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6月,时任八都粮管所所长胡冬平授意出纳谢龙香截留本应上账的门店租金共计13500元,私设“小金库”,在账外运行,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伙食费用。2018年7月,肖小毛担任八都粮管所所长后,授意谢龙香将本应上账的门店租金、水电费等共计11087元,私设“小金库”,在账外运行,用于单位开支及发放干部职工福利。2022年4月,胡冬平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肖小毛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谢龙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吉水县乌江粮管所原所长刘小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1年5月,为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乌江粮管所原所长刘小林自行开会决定给职工发放补助,在没有向主管部门报批的情况下,乌江粮管所以购买一台电脑的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账上资金3520元,违规给10名职工发放超量保管费,每人领取352元。此外,刘小林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2年3月,刘小林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吉水县桂元村庙背岭村小组组长罗帮通违规索要收取“好处费”问题。2015年期间,罗帮通利用担任村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向在庙背岭进行毛竹买卖的老板林某索要“好处费”500元,林某担心其从中作梗,被迫给予罗帮通500元好处费。此外,罗帮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罗帮通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上述案件的查处,充分彰显了县委、县纪委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的政治定力和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定决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筑牢拒腐防变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内容来源:清风吉水 也该打打老鼠了。 小地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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