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人持刀救孙伤人获刑案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县法院重审
同村男子酒后闹事,并掐住孙子的脖子,海南7旬老人杨成杰在救孙时将对方砍伤,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去年4月23日,杨成杰出狱后,一直在为此事申诉,坚持自己无罪。其家属向记者反映该案之后,潇湘晨报曾多次报道该案进展,该案引发舆论关注。今年7月12日,杨成杰收到了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该院决定对此案启动再审程序。
12月22日,记者从杨成杰辩护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处获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再审裁定,撤销此前一二审判决,将案件发回临高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杨成杰是海南省临高县人,今年75岁,2017的8月31日,同村39岁的村民杨某全酒后来到他家门口,用石头砸他家的厨房屋顶,8岁的孙子杨某冰出门查看,杨某全追赶后又掐住了他的脖子。杨成杰得知后提着一把勾刀出门,将杨某全砍伤,对方才放手。
杨某全被鉴定为轻伤后索赔,杨成杰坚持不赔偿,两年后被警方刑拘。
一审中他被认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审法院认定杨成杰没有采取对等的方式来制止杨某全,杨成杰上诉,二审改判有期徒刑8个月,罪名也是故意伤害。杨成杰二审后上诉被驳回。
而杨成杰对记者表示:当时他一共挥了三刀,砍了两刀之后对方才放手,第三刀是因对方再次有伤害其的举动,他才再次挥刀。杨某全则不承认自己有掐住男童脖子的行为。
杨成杰先后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再审,并认为杨某全的行为涉嫌犯罪。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高院后均予以驳回。
海南省高院在驳回申诉通知书中称,杨成杰在看到杨某全双手掐住杨某冰的脖子时,要求杨某全放手,在杨某全不肯放手,杨某冰存在人身伤害危险的情况下,持刀上前砍击杨某全一刀,此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但在杨某全放开杨某冰后,其继续砍击杨某全的行为已超出正当防卫的范畴。
同时,杨成杰所述杨某全要戳伤杨成杰的眼睛,仅用刀阻挡导致其受伤的事实,无证据加以证实。至于杨某全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属于应由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范围,不影响本案中对杨成杰的犯罪事实的认定。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红此前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审中,法院认为杨成杰没有采取相当手段来制止不法行为,这种认定是不合适的。被告人是70多岁的老人,另一方是40岁左右的壮年,双方年龄悬殊,只要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需的,就不能认定为“超过必要限度”。
另外,也不能过分机械地认为只要侵害人停止侵害行为,就不能进行防卫。
“停止侵害有暂时停止和永久停止,在本案中,需要厘清的是:在侵害人被砍伤后,还有没有继续加害的可能?”张永红说,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越来明显的趋势是,当事实存疑时,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防卫人的判决。
杨成杰的家属告诉记者,在杨成杰申请再审申诉被驳回后,其和其家人后持续就此案进行申诉。
在今年7月12日,杨成杰收到了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并由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免费担任该案辩护人和民事诉讼代理人。
该院经审查认为,原一、二审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将该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该案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杨成杰的辩护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其接受该案后,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委托代辩护人手续进行了阅卷,详细阅卷后认为该案审理存在多处问题,在2022年10月25日召开庭前会议期间,其提出申请证据调取、证人出庭作证、伤情重新鉴定,调取新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24份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方面包括请求法院对案件受害人杨某全2017年8月31日询问笔录、杨成杰妻子苏某某2017年9月12日的询问笔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
王艳涛介绍,杨成杰再审一案原定2022 年11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因他提出多份证据调取,法院取消原定于2022年11月1日的开通,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
12月22日,杨成杰当日收到了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的再审裁定。
该案再审裁定书显示,该裁定于12月21日作出,采取不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裁定书中载明,该院认为,该院(2021)琼97刑终 26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及临高县人民法院(2020)琼 9024刑初75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撤销上述判决,发回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杨成杰的儿子杨先生表示,自从替父亲申诉以来,自己就没有外出打工过,一直在为此案奔波,现在期待案件重审能真正迎来公正的判决。
来源:潇湘晨报
要怪,只能怪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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