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同居四天后,男子要求返还三金及彩礼,法院怎么判?
2022年7月末,王先生与李女士通过网恋平台认识。后两人互相添加微信好友。2022年7月31日,两人见面,因聊天投机,开始同居并谈婚论嫁。同居期间,王先生将原本为前女友购买的70余克三金给付李女士,并通过支付宝向其转款10000元。2022年8月3日,王先生提出分手。分手后,两人因三金及钱财产生争执,王先生遂于2022年11月起诉李女士,称其是以结婚为目的与李女士相识,依据民俗习惯向女方赠送的三金钱财,现双方已无缔结婚姻可能,要求李女士将三金及钱财返还。被告辩称,三金和现金都是与原告谈恋爱期间赠与其的东西,不应当偿还。其与原告分手是被迫的,本案不是附条件赠与,三金不算是彩礼,所以不应当返还。
2022年12月6日,魏都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李女士向原告王先生返还10000元并向原告返还70余克三金的同等价款。
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习俗,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本案中,原告给付给被告的三金,属于以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属于彩礼的一种,在双方分手后,缔结婚姻关系的条件不成就时,接受赠与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来源: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打了几天免费的炮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wulian.png 白给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wangchai.png 应该还 做女人难啊,舍不得给大金链子给钱的男人肯定不爱你,给了的也不一定爱你。 哈哈,评论区搞笑 如果这个男的一直玩这种套路,法院还会支持吗? 几天白睡了啊,看来这彩礼有必要出单独的司法解释啊 网上平台相亲的不靠谱,要亲戚朋友同事介绍才靠谱,网上相亲还是算了吧不知根知底。父母干什么也不知道,男的工作都不知道,刚认识几天就同居太夸张了吧都不了解他曾经的经历,。不怕得病。感觉同居最好体检女人要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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