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吉水一小区开发商强卖车位?未购买车位的业主不准进入地下室?回复来了…
吉安一市民在《问政江西》留言吉水县乾城开发商【东山·中央首府】联合小区物业保安,把所有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拦在门外!!!并且在门口立牌上写的清清楚楚,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一律不准进入地下室!开发商在小区车库入口设置了电子识别门禁,购买了车位的业主录入了车牌号才能进去小区地下停车场,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根本进不了地下室,不存在任何临时停车方案,另外他们还联合交警,一天多次来到中央首府门口贴罚单,逼迫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去买车位,晚上8点半交警还出警来小区门口贴罚单,问题是本小区门口都是辅路,不是主干道!不影响任何人车通行的情况下,为什么一天巡查多次呢?!请问这不是联合勾结是什么呢?中央首府业主们在本县内任何部门反应情况都被敷衍打压,请有关部门给我们作主!没有产权的地下停车位,业主们不想购买,只想以合理的价格租用,但是开发商之前定下一天20元的停车收费标准,一年就是7200多元,对于十八线小县城来说,天价停车费引发业主不满,集体抗议开发商和物业!开发商用天价停车费强行逼迫业主们购买车位,见业主们仍然不买车位,就发布了不购买车位的业主一律不准进入地下停车场的告示和牌子。业主们有家不能回,晚上把车停在小区周边辅路又多次被交警贴罚单,中央首府业主们上下班以及日常接送孩子极其不便,投诉无门,生活苦不堪言!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中央首府地下车位转让使用权与出租相关问题回复
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小区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划的车位、车库未纳入公摊的地下规划的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地下车位的所有收益归出卖人所有。”《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开发单位有权对地下停车位进行出售与出租,并可取得相应收益。
根据我局调查了解,在2月6日之前该小区已经有200多户业主购买非人防车位,也允许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进入地下停车,但部分购买了车位的业主多次与物业反映,没有购车位的业主乱停车,占用了已购业主的车位,为了便于管理,对没有购车位的业主车辆不允许进入地下室停车,并非不让业主进入小区。
目前,该小区部分业主认为不让业主临时停车不合理,我局会督促并协调该小区临时停车问题。
吉水县住建局
2023年2月23日
来源:综合《问政江西》 这小区房子难找接盘侠 层出不穷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房子售出后不是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吗?开发商所建的地下车位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吗?沒有的话那就是在业主的用地使用权上开发的,业主不是也有份吗?何况还有人防车位呢?
有专业人士解释一下 想白嫖没门,但说实话20一天,一个月600有点不近常理,300一个月再加几十块钱管理费是吉安新小区的普遍价格。 乱象百出 依法办事就行呗,估计是不想买车位 清风自来 发表于 2023-2-25 02:55
想白嫖没门,但说实话20一天,一个月600有点不近常理,300一个月再加几十块钱管理费是吉安新小区的普遍价格 ...
这说的这价格好贵,市区属于顶尖了 清风自来 发表于 2023-2-25 02:55
想白嫖没门,但说实话20一天,一个月600有点不近常理,300一个月再加几十块钱管理费是吉安新小区的普遍价格 ...
买了车位的才有管理费,租的车位没有管理费。租的200左右才是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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