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万存款被行长挪用银行拒赔 涉事银行:存款没经常查询 储户有错应担责
一家人243万元的积蓄存到银行后,却被原行长私自挪用。受害人李先生要求银行赔偿时却被拒绝,理由是储户没经常查询存款,自身存在过错,应自行担责。涉事银行是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以下简称邮储江宁支行),原行长因犯挪用资金罪获刑。李先生一审胜诉后,南京中院在二审时作出了发回重审的裁定。
“开庭前已经有好几次调解会议了,但银行以我们存钱后没有经常查询为由,认为我们应该承担责任。”李先生表示。
涉案银行称储户存在过错。 图片来源:受访者
银行行长挪用资金被判2年3个月
李先生介绍,2008年,为帮时任江宁邮政局岔路口支局局长(后改为邮储江宁支行)时某宁完成储蓄任务,李先生一家分别使用3个身份证在其银行存入了135万元。在之后的10年时间里,为了帮时某宁完成储蓄任务,135万元储蓄款每年会连同当年利息一起再存入邮储江宁支行。
到2018年12月,3本存折余额共计243万多元。而当家里要用钱时,才发现钱取不出来了。报警后发现,除第一笔存款信息是真实的外,存折上其他存取记录都是假的。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月至2018年3月间,时某宁在邮储江宁支行工作期间,制作假的存折交易流水,先后多次挪用客户李某、陈某、胡某存款共计2430109元。因犯挪用资金罪,时某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邮储江宁支行2430109元。
经证实,涉案存折中的流水信息系伪造。 图片来源:受访者
储户起诉:一审判决银行返还存款
刑事官司判了,但钱还是要不回来。于是李先生一家将邮储江宁支行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储蓄机构应当保证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违反规定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本案中,李某、陈某等将存款交付给时某宁,由时某宁开设邮政储蓄存折账户,并由时某宁办理款项存取,存折均加盖有印章,李某、陈某等有理由相信时某宁系履行职务行为,其与现邮储江宁支行构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为此,法院作出邮储江宁支行返还储户存款的判决。
因不服判决,邮储江宁支行提出上诉。2022年5月13日,南京市中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民事裁定书》。
涉案银行认为储户和中间人应担责
“之后,江宁区法院召开了几次庭前会议、调解和开庭,邮储江宁支行认为一审判决有误,不愿意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一直拖到现在。”
对于一审判决,邮储江宁支行认为银行与涉案储户之间不构成储蓄合同关系,系委托时某宁处理,且长期不查询不符合常理。
另外邮储江宁支行提到,在银行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活动中,如果原告(储户)自身存在过错,此种情况下,应当由原告以及时某宁承担损失。因为原告在处理自身存款中,也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此外,邮储江宁支行还认为,陈某、李某等人与时某宁是通过中间人介绍,因此中间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邮储江宁支行的说法,李先生等人并不认同。“银行员工挪用资金银行可以先行赔付后,再进行追偿。不能坑储户的钱。”李先生认为。
3月16日,邮储江宁支行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此事由邮储南京分行专人负责,并提供了相应电话,而邮储南京分行工作人员在了解记者采访意图后挂断电话,之后拒绝接听。
来源:中国小康网 老百姓做什么都是错! 二审法院三观不正, 这个没有写清楚,如果那个行长在办理存入业务时,这笔流水没进银行系统,只是在存折上做假,那银行确实冤枉
像第一笔银行就要负责,直接拍买那个行长的资产
又看了下,银行确实冤,每年都会取出再存入,除了第一次是真实的,其他都是假的
这行长估计是看这折子一年没有查询记录,第二年就做假了 看样子有人从中看到发财之路,存款定期三月没看,客户也及法查询,银行就全行可以行动起来转财占用。
还是早点兑现了,变成硅谷之后行,挤兑不挤兑,兑出来就不坑的 看到发财之路最后也是牢狱之路,存进去了行长也取不出来,不管有没查询,第二次开始根本就没有存进去 所以说这社会只能相信自己 所以我好几个朋友的钱都存香港渣打银行 暖阳春 发表于 2023-03-20 22:45
所以我好几个朋友的钱都存香港渣打银行
渣打也要小心,一旦发生什么也是很麻烦。渣打,汇丰这种都是,我还是相信我们的四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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