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从未停止过无情的选择
再转一帖大家好:
我是社区民警陈渠,这是我致居民的第20封信,花10分钟浏览一下还是很值当的。
生活中有大量的纠纷冲突,噪声扰民、打架伤害、消费服务算是三大项了,我会分别用专题说说,提供一个思路,便于居民解决问题或者亡羊补牢。
之前,说过消费服务,这次谈邻里之间噪音扰民。它在我们社区大量存在,我只解决了一小部分,剩下的大部分,有斗争失败搬走的,还有在继续斗争的。说实话,我也快受不了了,虽然法律明明在那里,但我还是没什么好办法。居委会和物业估计跟我同感。
单从法律角度上讲,主要因为两点:取证困难,处罚轻微。拿取证困难说,略去交恶升级阶段,直接进入斗争阶段:楼上半夜里跺几脚,把楼下惊醒后,自己睡了,楼下越想越气,把楼上捅醒后等待着对方的报复,恶性循环起来,逐渐,人天使的一面就消失了,双方就变成了魔鬼。受不了的一方开始频繁报警、投诉,但对方予以否认,怎么办?谁天天拿着分贝仪24小时等着取证?再说,单方的取证“声音”,证明力是很小的。积累的时间长了,总会有一天,某个人喝多了,踹门打架成了必然,伤势轻重就看造化了。
抖音上很多民间“药方”,是以暴制暴,也有一定的操作性。但我不赞成,因为,暴力有效了,施暴者就变成了“恶龙”,暴力失控了,反遭其害。
我不能教人学坏,还是谈谈民警解决这些问题的套路,希望正在斗争的人们回归理性,端正解决问题的态度。由于咱们社区的案例不够典型,我说其它小区的三个案例,让大家随我的视角看看人间百态。想看观点的人直接跳过。
1、北苑某号院某女报警说老外不规矩。某女先称自己是“大拇哥”日报的记者,然后说,楼下的老外每天晚上,变着花样的演奏乐器,吵的女儿无法写作业。并称老外还把电动车电池拿回家充电,邻居劝也不听,很牛!并且,自己报了几次警,民警敲门老外也不开门!听她这么说,我也感觉老外过分,要求某女与我一齐去敲门,当面聊聊。某女感觉这可能会让老外变本加厉,不愿意去。我说,你也没有拿出证据,还不敢对质,老外如果否认,我怎么办?她不情愿地跟我去了。楼道里静悄悄的,某女说估计刚刚停了,前几次就这样。我敲门几轮,一直无人开门。某女说,前几次他就这样!明明在屋里就不开门!我有点生气,敲门的声音越来越大,始终没人开门。大约敲了十分钟后,准备跟某女交流一下呢,发现某女不在了。辅警说,她见敲门声音大了,就悄然走了,但她打电话让物业来了两个人。物业跟我说,你还是再试试吧,最好能把问题解决了,我们都受不了她了!
我又敲了几次没有结果,准备要离开了,斜对门出来一位青老年男士,他不高兴的说,大晚上的你们这么大声音敲门,什么事儿呀?这不扰民吗!?我解释说,楼上说这儿住了一个老外,老换着演奏乐器扰民,你有听到吗?青老年男士有点尴尬说,乐器演奏的是我,不是老外。我们都憋不住苦笑起来。
我给某女打电话,让她回来跟青老年交流一下,双方达成了谅解。
某女就职于最大牌的日报社,以一名记者为荣,却不敢面对事实,调查研究严重失真,啧啧!
没几天,还是该小区,另一位女士报警称楼下扰民。我问她的依据,她跟我说,前两个月以为是楼上,敲门斥责,楼上不承认,双方言语冲突了很多次。后来,有一段时间,无论怎么敲门,楼上干脆连门都不开了。她越想越气,通过物业找楼上。楼上说,自己一家人没在家,在外地呢。尴尬了,她感觉确实冤枉了楼上,转念一想,不是楼上当然就是楼下。敲门斥责,楼下也不承认,说自家是两个老人,睡地都挺早的。她说楼下善于演戏。我说,你已经搞错了一次了,这次没搞错吧?她信誓旦旦地说没搞错,楼下让她拿证据,她没有。双方当场互相指责对方缺德,还骂骂咧咧的,我劝了一下,就离开了。
通过这个小区的两个案例,我想说的是,噪音的形成比较复杂,千万不要相当然,你有怀疑的权利,但要有佐证。
2、明天第一城某女称社会是要把自己逼死。某日0时许,某女称报警称楼上邻居扰民,自己快被逼疯了,但对方居然不承认,报警要求民警对邻居进行处理。我到现场后,某女说,楼上的生活习惯不好,要么搞地自己难以入睡,要么会把自己半夜惊醒,两个月来,自己半夜醒来实在受不了的时候,就敲邻居的门,已经很多次了,邻居居然屡教不改!楼上的邻居是两个单身姑娘,都要哭了,跟我说,楼下的姐姐太欺负人了,经常在半夜熟睡中被她敲醒,开门后就被指责,还百口莫辩。今天,二人已经睡着了,根本没有任何动静,她又上来指责。某女说,你俩说谎,该去当演员!还说,这个房间本来是三个人,那个人不露面是什么意思!?二位姑娘说,姐姐,她受不了你了,刚刚搬走,我俩也准备搬走了。
我说,声音不等于噪音,用标准说话,根据规定,此区域夜间(22时-次日6时)在45分贝内,其它时间在55分贝内,不算噪音。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规定,在室内进行噪声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值10分贝。也就是说,在室内测量,夜间在35分贝内,其它时间在45分贝内,不算噪音。咱们现场实验,如果达到,楼上邻居要道歉,并有注意的义务,如果未达到,报警人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半夜敲门。双方同意。
楼板确实薄,楼上活动能听到声音。经测试,水笼头开到最大21分贝,冲马桶25分贝,穿拖鞋、运动鞋走路25分贝(她俩都没有高跟鞋,没有数据),开关并锁门25分贝,离地1米单只运动鞋自由落体30分贝,都低于噪音标准。面对事实,报警人却不愿意道歉,我对她失言进行批评,要求她之后不能再骚扰邻居,否则警方将按寻衅滋事处理。楼上姑娘关门后,我私下跟她说,楼上是两个姑娘,等她俩走了,换成其他人,你的境遇恶化可能性更大一些,我建议你们双方聊聊,留住她们。她表示感谢,我就离开了,感觉解决了一个问题,挺欣慰。
刚离开不久,她又报了110,称法律标准不合理,这是要把自己逼死。我返回去警告她,法无禁止皆可为,不能对邻居提过分要求,要死要活的要挟政府将按寻衅滋事处理。
这个案例,我想说明的是,声音不等于噪音,一个人被干扰了,不能正常生活了,对方也有可能没有违法,是自己灵敏度太高、忍耐度太低造成的。
我在回单位的路上,脑子里老是她疲倦的神态和狂躁的举止,并产生了一些类似纠纷的联想。我发现,对噪音特别敏感的人,绝大部分生活的特别细致,家里摆放有序,一尘不染,走到门口往里看一眼,就让我这个还算见过人间百态的油腻大叔瞬间拘谨起来,慌张地接过主人递来的鞋套。
这些人可能就不适应在城市里生活,自己都适应不了,还怎么结婚生子?大自然的法则是适者生存,她对万物的选择是无情的,从不停止。社会,它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虽然表面上有文明的外衣,但在骨子里,适者生存的最底层法则是不变的。它只保证大部分人能正常生活,不保证每个人必须快乐的生活,不会因特殊人而停止发展。
通过以上三个案例,我们再一次认识到噪音扰民是城市中的社会难题,在这个难题上,民警们疲于应付,一般来说,不同阶段,套路不同。
如果碰到初次报警的,双方怨气不大,愿意认对方这个邻居,我们一般劝双方互相体谅,能解决很小一部分矛盾。
如果碰到重复报警的,体谅就失效了,我们的调解的原则是,在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律的框架下,结合人情调解一下,也能解决一小部分。具体如下:
先讲法律。也就是要讲标准,没有标准的话,就成为道德指责,如此的话,双方就有了仇恨,离解决问题越来越远。
标准是什么?住宅类小区涉及到三类,一类为远离马路和商业的纯住宅;一类为有底商的住宅;还有一类为离主干道距离小于100米的住宅。也就是说,同一小区,标准也不一样。拿旭辉奥都来说,靠近立通路的3-8号楼,因为距离主干道在100米内,是一个标准,而距离主干道超过100米的1、2号楼的部分单元,就是另一个标准。
我们要相信,在制定噪音标准时,有关部门不是拍脑门胡来的,它要让绝大多数人能正常生活。比如,在家走路不用蹑手蹑脚吧?不能不洗澡吧?不能不冲马桶吧?不能不听听轻音乐吧?活泼的小朋友偶尔奔奔跳跳几下也正常吧?只要不过分,就不会达到噪音标准。至于一些神经衰弱的,耳朵灵敏的,那就选择顶楼居住。
再说公序良俗。日常生活中,未达到噪音标准的,只能说是道德得到了60分,只能说是没有失德,谈不上道德好。在城市人口密集的小区内,有很多老人,睡的比较早,也有很年轻人,起的比较晚,这60分虽然说的过去,但容易让人讨厌。如果一个能在21点至次日7时,自觉注意,尽量降低生活中的声响,那么就能得到80分以上,这肯定算是个有道德的人。
最后,讲讲人情。剁剁饺子,肯定超标,谁家也避免不了,但应该避开休息时间。如果邻居确实有特殊要求,互相商量个时间。比如,室内弹钢琴,在走廊里测试,低于50分贝,但足以影响邻居阅读或者写作业,也影响邻居心情,应该协商一下,调整到合适时间。邻居体谅你了,是不是应该还个人情呀?如果能,那道德就在90分以上了。
如果碰到极端自私、重复报警的,这个矛盾就无解了。俗话说,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我今年已经因为这种事儿被投诉了两次了,一次是楼下投诉楼上3岁小女孩跑来跑去扰民,她已经报警、投诉很多次了,我提议现场测试一下,她不肯,我说没有事实,我拿不出任何处理意见。另一次是楼上7岁男孩经常在家里运动,楼下敲门交涉,楼上说,楼下多次意图限制儿子自由,自己已经报警三次了,要求民警按寻衅滋事处理楼下。我说楼下不是没事儿找事,不构成寻衅滋事,提议解决根本问题,现场测试一下,他不肯。我对这两个只想达到自己目的的报警人都进行了批评,这两个人都扬言要投诉我。
小孩跑跳到底扰民了没有?根据经验,3岁小孩儿光脚跑跳一般在20分贝左右,不超标。7岁正常体重小孩儿的光脚跑跳一般在35-45分贝,超标。资深的家长们都知道,孩子到了8岁,一般就不会慌慌张张的跑来跑去了,因为他们的心智开启了,有了一定的统筹能力了。在《民法典》上,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定在8岁以上,是不是这个原因?
跑远了,回来接着说。不愿意测试,就是默认自己没理,达不到目的就投诉,就是设法避开事实、施压警方“围魏救赵”,肯定是徒劳的。人不能自由选择生产力,也不能自由选择生产关系,看看历史剧,哪个皇帝能随心所欲?
以上说的是邻居之间一对一。
有没有一对多的?也就是既投诉楼上的,又投诉楼下的,还投诉斜对门的?有!这样的人只能让大自然来选择了,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最凯撒。
有没有多对一的?也就是说,几个邻居都说某个人扰民的?也有,这样的事儿相对好解决。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查处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最实用的规定是,只要不同的人不约而同的举报某一人,不管他是否噪声超标,都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予以处理。
最后,说说我的发现,噪音纠纷的解决需要具备两个条件:1、双方的人品都在及格以上,都要有一定的理性,愿意就事论事,而不仅仅是道德指责;2、双方都精疲力尽了,发现对方没有搬家的意思,被迫接受对方,于是都有了解决的愿望。以上两条是内因,派出所、居委会、物业只是外因,内因决定外因,瓜熟蒂落不能靠拔苗助长。这么理解有利于保持好心态,否则,就坏了心态,最终自己承受各方面的反作用力,反作用力多了,说明他已经是社会的边缘人,面临大自然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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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仓哥种南瓜 于 2023-5-26 13:30 编辑
文笔不错啊,朝阳区北苑的片警写的? 席梦思(斯)都可以这么用
社会边缘了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4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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