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大吉安 发表于 2023-7-5 20:38:00

吉安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暂行办法(修订)

吉安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暂行办法(修订)
(精简版)
       本精简版依据《吉安县学生入学和转学暂行办法(修订)》(吉县教体发〔2023〕5号)制订。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
       截止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

       二、招生报名对象、时间与方法
       每年秋季,县城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转入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无大校额且有较多空余学位情况下才接受学生转入,具体接受转入的学校、报名对象与要求以当年县教体局统一发布的招生报名公告为准)和敦厚镇(含县城)以外小学及民办小学毕业申请转录县城公办初中的报名时间同步进行。从2023年起,由家长自行手机通过支付宝登录赣服通“上学一件事”系统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与要求以当年“庐陵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生报名公告为准。
       无特殊情况,每年春学期,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接受学生转入。学期中途和休学期间不转学。

       三、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
       1.城关一小:富川路以西、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北、龙湖环湖北路以北。敦厚镇瑶前村委和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2.海尔希望小学:富川路以东、君山大道以北、东昌路以南、兴华路以西、海尔希望小学北门大道(延伸至吉安大道)以南。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3.实验小学:富川路以西、君山大道以北、龙湖环湖北路以南、龙湖环湖西路以东。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4.庐陵学校小学部: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北、吉州路以南、园前路以西、清怡路以南。瑶池村委的易家村、古泽洲村、张王村、塘家村、新屋场村、中洲上村、沅头村、塘玄村和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5.天祥小学: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南、东昌路以北、兴华路以东、海尔希望小学北门大道以北(含碧桂园小区)。敦厚镇马甫村委位于庐陵大道以南的江背村、南坑村等自然村及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6.君山小学: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南、龙湖环湖西路以西、君山湖环湖西路以西。敦厚镇的社前、金家村委及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7.湖滨小学:君山大道以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东。敦厚镇的连山村委和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8.城北小学:吉州路以北、园前路以东、清怡路以北、富川路以东。敦厚镇瑶池村委的匡家村、陈家河村、肖家河村、沅前村、樟溪村、张王村、塘家村、新屋场村、中洲上村、沅头村、塘玄村,马甫村委的谢家村、官塘村、汀家洲村,禾埠村委及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二)初中学区
       1.文山学校: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南、君山大道以北。敦厚镇马甫村委位于庐陵大道以南的江背村、南坑村等自然村和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2.城北中学:富川路以西、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北。敦厚镇敦厚、罗家、瑶前村委和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3.城关中学:富川路以西、东昌路(延伸至大岭巷)以南、君山大道以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西。敦厚镇金家、社前、对门、嵊上、店下、竹山、乌石、南街、仓田、下岭、廖家村委,敦厚高塘社区和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4.庐陵学校初中部: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北、吉州路以南、园前路以西、清怡路以南。瑶池村委的易家村、古泽洲村、张王村、塘家村、新屋场村、中洲上村、沅头村、塘玄村和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5.城北二中:吉州路以北、园前路以东、清怡路以北、富川路以东。敦厚镇瑶池村委的匡家村、陈家河村、肖家河村、沅前村、樟溪村、张王村、塘家村、新屋场村、中洲上村、沅头村、塘玄村,马甫村委的谢家村、官塘村、汀家洲村,禾埠村委和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6.湖滨中学:君山大道以南、君山湖环湖西路以东。敦厚镇连山村委和本学区内的敦厚镇厚丰村委居民安置点。
       上述学区指涉及道路同时框定的范围。

       四、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证明材料与安排
       第一类:敦厚户籍、教育优待、外商和工作类
       1.学生本人为敦厚镇县城居民户口(须报名起始日前为敦厚镇县城居民户口,挂靠户口须满3周年[秋学期截止8月底,春学期截止2月底],学生与父母一方同时挂靠他人名下或学生单独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除外),且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吉安县县城购买或自置房屋(含廉租房、公租房、公寓,不含商铺、车库、柴火间和小产权房),按房产地址就近入相应学区学校就读。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父母在县城的商品住房不动产证(无不动产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原始发票,廉租房提供相关部门的廉租房证件,公租房提供相关部门的租赁合同,自建房但无房产证的提供建房审批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还要提供学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证明。
       2.学生本人为敦厚镇县城居民户口(须报名起始日前为敦厚镇县城居民户口,挂靠户籍须满3周年[秋学期截止8月底,春学期截止2月底],学生与父母一方同时挂靠他人名下或学生单独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除外),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吉安县县城无固定房产的,在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无房证明的前提下,按实际居住地(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吉安县城区的商品住房地址)就近入相应学区学校就读。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县城无房证明、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吉安县城区有商品住房,则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证及学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证明。
       3.符合入县城学校就读的敦厚镇农村居民户籍(须报名起始日前为敦厚镇农村居民户籍)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挂靠户籍须满3周年(秋学期截止8月底,春学期截止2月底),但与父母一方同时挂靠他人名下或单独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除外,按本办法“三”的规定或村委会与政府签订的入学协议入相应县城学校就读。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还要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学生的关系证明,有入学协议的提供村委会与县政府或敦厚镇政府签订的入学协议。
       4.符合入县城学校就读的教育优待人员的义务教育适龄子女(附件1)。
       入学证明材料:附件1。
       5.在吉安县投资办实业(以县商务局认定为准)的外商人员的义务教育适龄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入相应学区学校就读。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外商证(县商务局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和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6.在吉安县县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的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可按其单位地址或房产地址就近入相应学区学校就读。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编制证(或编制名册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近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原始凭证和不动产证(按单位地址就近入学的不须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房产类
       1.父母在吉安县县城有商品房或自建房(含廉租房、公租房、公寓,不含商铺、柴火间、车库和小产权房)的敦厚镇县城以外户籍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按房产地址就近入相应学区学校就读。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不动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发票,廉租房提供相关部门的廉租房证件,公租房提供相关部门的租赁合同,自建房但无房产证的提供建房审批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2.学生本人、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家三代在同一本户口簿,且父母在吉安县县城无房产,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吉安县县城有房产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公寓,不含商铺、柴火间、车库和小产权房),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地址就近入相应学区学校就读。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父母双方在吉安县县城的无房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的提供相关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发票,廉租房提供相关部门的廉租房证件,公租房提供相关部门的租赁合同,自建房但无房产证的提供建房审批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第三类:外市随迁类
       在吉安县县城有合法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到公安部门办理了有效居住证的吉安市以外户籍随迁人员的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小学在湖滨小学、君山小学、城北小学选择入学,初中在城关中学、城北二中选择入学。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办理)、用人单位盖章的务工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和有效居住证明(租房的提供租房合同和房屋所有权人的产权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第四类:经商和园区企业务工类
       1.在吉安县县城经商满6个月(截至当年8月底,开始时间为营业执照办理时间)的人员的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小学在湖滨小学、君山小学、城北小学选择入学,初中在城关中学、城北二中选择入学。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有效营业执照(从事食品、药品、餐饮、快递、医疗等行业可提供有效的行业经营许可证)和店面正面照片(店面招牌与营业执照名称须一致)的原件与复印件。
       2.离开农村进入吉安县县城工业园区(指县城工业园起步区、工业园西区、县物流园,不含凤凰园区、井开区)企业务工满6个月(截至当年8月底)的非敦厚户籍人员的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小学在湖滨小学、君山小学、城北小学选择入学,初中在城关中学、城北二中选择入学。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企业和吉安高新区管委会在首页盖章的劳动合同、企业为员工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的原件与复印件。企业未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的须同时提供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当年有效工伤保险和近6个月工资的银行流水(或微信转账凭证或企业发放工资的会计做账原始凭证复印件[企业盖章])的原件与复印件。
       第五类:非园区企业务工类
       在吉安县县城非园区企业(如行政事业单位、商超、酒店、个体工商户等)务工满6个月(截至当年8月底)的非敦厚户籍人员的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小学在城北小学、敦厚中心小学、敦厚高塘小学选择入学,初中入城北二中就读。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务工证明(用工单位盖章)、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务工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不提供)、用工单位为员工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原始凭证(或近6个月工资的银行流水或微信转账凭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五、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方式
       各校先对小学一年级和其他年级转学的预报名对象初审,县教体局复审。第一、二类学生选择本学区内相应学校网上报名,初审和复审均通过的全部录取。第三、四、五类在完成预报名初审和复审后参加分类排序录取,即由相关学校先录完本学区第一、二类学生后,剩余学位再录取已报名审核通过的第三、四、五类学生,若学位剩余数少于预报名审核通过数则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对因招生名额限制未能入学的符合条件的第三、四、五类学生,可向有学位剩余的学校申请,初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入学。每位学生不能跨区域多校报名,不能到不符合条件学校报名,对到不符合条件学校报名而造成最终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负。

       六、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
       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与其他年级学生转入(接受学生转入的学校、报名对象与要求具体以当年县教体局在庐陵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生报名公告为准),原则上按以下流程进行,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招生报名公告为准。
       1.家长按当年报名公告网上报名。
       2.学校初审和县教体局复审。
       3.公开摇号。相关学校对预报名通过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指录完本学区第一二类学生后)的第三、四、五类学生公开摇号。
       4.补报与审核。对因招生名额限制未能入学而愿意调剂到城区其他有剩余学位学校的学生进行补报初审和复审。
       5.公布复审通过名单。被录取的学生到校确认报名。各校通知正式录取的转入学生到原就读学校打印学籍表,并填写《吉安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就学登记表》(1份),统一交回转入学校审核盖章。
       6.学生正式报名上课。(时间:9月1日)
       7.办理纸质转学审批。各校学籍管理员到县教体局教育股办理转入纸质审批,最后在学籍系统上传转学申请表和1-2项关键证明材料。(时间:9月10日前)

       七、转学办理流程
       按本办法“六”的流程办理。

       八、其它事项
       1.本办法仅适用于县城的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小升初转录。
       2.本办法中的“县城”指吉安县城区,不含井开区、凤凰园区。
       3.本办法由吉安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详细内容关注“庐陵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公告”中的《吉安县学生入学和转学暂行办法(修订)》(吉县教体发〔2023〕5号)。
       附件
       1.教育优待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安排
       2.吉安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图
吉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


      附件1
       教育优待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安排
       1.吉安县户籍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和1-6级残疾军人,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两次三等功及一次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吉安县户籍的退役军人子女入学,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不含租房)就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军人证件、部队立功证明(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的军人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读的,还要提供学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证明。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或1-6级残疾军人还要提供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或1-6级残疾军人的证明。
       2.军人因工作调动、退伍转业等,其子女在本人户籍或军人工作单位(指行政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地就近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军人证件和退伍转业安置证明(工作调动证明或安置文件等有效证明文件)、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按居住地址就近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与名册、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4.驻吉安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在县城就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驻吉安县部队出具的证明文件和现役军人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
       5.吉安县正式招聘的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在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就近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消防救援主管部门证明、单位缴交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和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6.符合吉安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庐陵英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教办字〔2018〕26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E类及以上的人才(庐陵英才)子女,可在吉安县范围自主选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入学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出生证、庐陵英才卡(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名册)的原件与复印件。


      附件2
       说明:学区图仅供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说明:学区图仅供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来源:庐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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