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神仍不服气,苦心找了这么个案例“反击”呢。一把年纪了,还争强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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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刘洋 发表于 2023-10-09 16:06
股神仍不服气,苦心找了这么个案例“反击”呢。一把年纪了,还争强好胜。
刘大侠,想多了,我那个案子也还没结案呢,不存在服不服气的事情。发这一个案例,只是普个法而已。 只是工作时间偷懒,躲进去休息一下,这个肯定是违法,情节也轻微,拘留几天罚点款就算了,搞个刑事犯罪,留有犯罪记录,影响子女,处罚重了点。 赣江七号 发表于 2023-10-09 17:11
只是工作时间偷懒,躲进去休息一下,这个肯定是违法,情节也轻微,拘留几天罚点款就算了,搞个刑事犯罪,留有犯罪记录,影响子女,处罚重了点。
私自侵入别人住宅,无论情节轻重,都是属于刑事犯罪,这是性质,这是原则。情节轻就是轻罪,情节重就是重罪。 吉安刘洋 发表于 2023-10-09 16:03
股神,怎么办?抓人判刑吗?
这就是过度拦门 @吉安股战场 发表于 2023-10-09 18:45
私自侵入别人住宅,无论情节轻重,都是属于刑事犯罪,这是性质,这是原则。情节轻就是轻罪,情节重就是重罪。
那抄表的都没任何处罚,只是道个歉。 赣江七号 发表于 2023-10-10 09:39
那抄表的都没任何处罚,只是道个歉。
还没结案。 亲近女性体味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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