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交警今日正能量(2024年2月22日)
一、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河东中队严格遵守部交管局“八个一律”执勤规范;上门入企对新辉农村客运有限公司、井冈山外事车队青原分公司等客运企业进行检查。对企业的车辆行车监控、GPS动态、安全生产学习台账等进行检查。二、为加强客车内司机和乘客的安全意识。河东中队火车站对客运班线车进行检查,要求:乘客系好安全带;叮嘱司机不要超速驾驶,不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不分心驾驶,履行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的义务等,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三、天玉中队民辅警常态化对辖区企业进行走访,详细了解车辆运用、司机队伍构成及台账管理等情况。同时,强调了规范驾驶、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要求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四、青原交警大队赴G238线东固乡六渡村检查点(市级)驻守,对出入境车辆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检查超员超载、非法营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出入境车辆的交通运输安全。
五、大队领导带领特勤中队民警与河东中队民警走访风险运输企业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压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引导驾驶员严守交通法规,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文明安全驾驶。
六、春运期间,青原交警我大队在新生菜市场、大路村卡口设卡检查,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6座以上小型客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重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轻微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纠正,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七、吉水县交警大队来我大队开展联合执法进行酒驾查处,两单位民辅警相互交流,学习和借鉴好的方面并指出不足之处。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和查处酒醉驾八个一律规定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
八、河东中队民警在辖区内青原大道与梅苑路口交汇处(城北学校门口)整治路边摆摊占道经营的情况。
九、青原大队分管领导督导青原大道新生菜市场路段春运临时检查卡口的路执勤检查工作情况,对临时检查卡点的规范化执勤和做好自我安全防护措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春运”道路交通管理要求,做到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轻微违法行为要运用警告劝导措施,教育到位;重点打击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确保辖区“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
十、为全面提高安全头盔佩戴的自觉性,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天玉中队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指令精神,深入推进"头盔安全护航"行动。中队民辅警前往农村,深入村庄、入户访问,采取亲切的“面对面”交流方式,宣讲头盔佩戴的生命保护重要性,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提升交通安全知识,着力解答交通安全法规与头盔佩戴的相关问题,并鼓励农村民众积极响应交通安全号召,共同为营造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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