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大吉安 发表于 2024-4-3 00:10:56

人与狗的爱恨情仇

人与狗的爱恨情仇

文 / 李芝桂






人是复杂的人,狗又何尝是单纯的狗?

人与人打交道久了,就会慢慢了解了人的玲珑,以及人性的深不可测。

人与狗接触多了,就能渐渐领教了狗的势利,以及狗性的欺软怕硬。   

人与人之间是必须要打交道的,尽管内心可能并不喜欢,尽管明知道难免会有风险。然,人既已生而为人,就注定了要与人打交道,此事由天不由人。   

人与狗之间却未必一定要交往,喜欢的尽可以肆意地亲热,讨厌的亦可以当作世上并没有这个物种。人走人道,狗入畜道,人狗殊途,人与狗究竟可以是一种怎样的相处方式,此事由人不由狗。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一门艺术,一门深奥玄妙的艺术,一门穷其一身都未必能够真正入门的艺术。   

人与狗之间的相处却是一份心情,一份简单粗暴的心情,一份高兴了可以搂之亲之厌烦了亦可以弃之甚至啖之的心情。





小时候,我最亲密的伙伴就是一条狗。这是一条毛色纯黑的土狗,我给它取名“黑虎”。

每日里,我带着它出双入对,帮它洗澡,帮它梳理毛发,即使一块蕃薯也会分给它一半;而它则唯我的指令是从,每当我与村里的玩伴发生争执时,它都会主动站出来为我狂吠助威,甚而它有一次还帮我找回了被村里的玩伴恶作剧偷藏起来的我的围巾。

这种形影不离的状态一直持续到我进了学堂。在老师的眼皮底下,刚开始我每天最牵挂的仍然是“黑虎”,而“黑虎”应该也是同样的心情,它有好几次都偷偷跑到我上课的教室里来了,惹得同学们满眼羡慕,惹得老师一脸青色。

   终于,有一天放学回到家,无论我如何声嘶力竭地呼叫,以及眼泪鼻涕满面地哭喊,却再也看不到它的身影了。我娘因为它时常跑去学堂担心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为了换几个油盐钱,便趁我去学堂的空当将它卖给了一个县城里的人。

这之后,我娘就不允许我再养狗了,而实际上我自己也没了这份心情,因为在内心深处我早已认定这世上再也不会有“黑虎”这么好的狗了。

我虽不再养狗了,但我对狗的亲切感却始终保持着,直到我被狗咬了一次,又咬了一次。

之一,是一条不知谁家的狗在我家门口卧着,很温顺很可爱的模样,自己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却不料它竟跳起来冲着我就来了一口;另一次,是经过一户人家门口,这家的狗莫名地朝我狂吠,我一紧张便急走了起来,不曾想它猛追过来在我小腿上狠咬了一下,裤子都咬破了。

当年的乡村并没有狂犬疫苗的概念,两次都是我娘在邻村寻了民间偏方草药。多年后,我听一位医生朋友聊起狂犬病潜伏期最长可达十年之久,且一旦发病就无药可救,自己心里着实有些紧张,然一算时间早已过了十年,则立马又有了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因了这两次被狗咬,以及知悉了狂犬病的可怕,我开始对狗心生戒备,甚而有些且惧且恨。毕竟,狗咬人有时是不需要理由的,尤其是疯了的狗,连主人都下得了嘴,何况一个与它并无瓜葛的人。

再遇了狗,我不仅会有意识地避开,还会刻意地提防,走在乡间的路上总习惯手里拿根棍子,即使没拿棍子遇有凶狗靠近也会弯腰作出捡石头的样子,并朝狗大声喝斥,狗一见我的狠样往往转身就逃。

此后很长一段时期,我与狗始终保持着互不伤害的安全距离,狗不招惹我,我也不会去伤害它。但,它若惹着了我,我即或要不了它的狗命,我吓也要想法子吓掉它半条狗命。





我原以为我与狗的交情,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我抬腿走我的路,它抬腿撒它的尿;它只要不威胁我,我就不会去恐吓它。

不曾想,我与狗有朝一日竟然会经常在餐桌上见面。

大学毕业后,我分配到了山里的一家省属国有煤矿,成为了一名戴眼镜的矿工。

矿工是一个崇尚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群体。这家煤矿因为紧邻江西永新县,全矿上下最看重的一道菜就是“永新狗肉”。矿工们“打平伙”往往首选“永新狗肉”,区队聚餐也常常少不了“永新狗肉”,矿里来了重要客人更是要弄一个“永新狗肉”。

在这种环境下,我若要融入其中,这“永新狗肉”无论如何是必须要接受的。虽说第一次朝它伸出筷子尚有些犹豫,但入了嘴却着实感受到了它的鲜香辣,难怪“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永新狗肉”好吃,但要真正烧出这道地道的美味来却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吃得多了,我甚而对“永新狗肉”的做法有了一些疏理与总结。

“永新狗肉”,首先选料很关键。最好的原材料是12-16斤左右的黑色土公狗。太小,一烧就烂,无嚼劲;太大,肉过老,塞牙;土狗,乃走狗,瘦肉多,且肉实;母狗是要不得的,尤其是老母狗,身上积累的毒素多。唯有12-16斤左右的土公狗,犹如男人之刚成年,雄性勃发,阳气正旺,有些“处男”的味道。 

“永新狗肉”须用活狗,现杀现烧。杀狗时,取一盆,里面倒上老冬酒,上覆纱布,拿棍棒猛地击打狗头将它敲晕,再用长条刀从喉间捅入,类似杀猪,刺中心脏。如此,血可放净且量多。纱布则起过滤作用,滤除狗毛之类的杂质。然后,沸水褪毛,并将狗置于铁架子上,拿来一把早稻草于其下方点燃慢慢熏烧,并不时转动,直至狗身泛黄微裂为止,早稻草熏过的狗肉更香。

“永新狗肉”讲究吃全狗,味全。剁狗时须分类切块,连同内脏也要洗净切好,不可随意丢弃。

“永新狗肉”之烹烧,用大锅柴火灶为佳。先将狗肉倒入大锅中翻炒,水烧干后铲出。倒入茶油,过去讲究“一斤狗肉一两油”,当年的土狗油脂少,兼之当年的人肚里油水也少,而今则不需要这么多油了。待油烧红后,将狗肉放入,炒至略微焦黄,清香四溢时,放水。水应覆盖住全部狗肉且略多些。初时,用大火烧开,再减柴减火,用文火慢慢炖,时长约3-4小时。

与此同时,应另行取本地产干辣椒,放入小油锅中炸至6-7分脆熟时捞出,用手抓碎,备好生姜末、蒜泥,一并放入大锅。狗肉熟时,揭开锅盖,倒入狗血,血中放入适量味精,不翻动,待锅中沸腾,放入少许胡椒粉,再翻匀,出锅。

“永新狗肉”上桌,宜趁热吃,此时味最佳。待狗肉吃得差不多时,用狗肉汤拌饭亦是不错的;若端回厨房,让厨师加入豆腐或芋头,重新加热上桌,那味道则又会是另外一种享受了。





狗肉乃“补物”,亦乃“发物”,它扶强不扶弱,强者更强,弱者遭殃。

狗肉性燥,在寒冷的冬季确实是一个驱寒强身的“补物”,几块狗肉入肚,全身暖洋洋的,精神亦会为之一振。

狗肉亦性恶,乃典型的恃强凌弱的“发物”,一个人如果本身患有慢性疾病,或者正遭遇着一场流行性感冒,此时让它堂而皇之地进了身,它便会推波助澜,兴风作浪,让人愈加心惊肉跳。

狗肉“补”也好,“发”也罢,它终究只是一道菜。然而,爱狗人士却并不是这样理解和认知的。他们认为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是伴侣动物,吃狗肉是不文明的陋习。

这世上有爱狗人士,也必然会有爱狗肉的人,二者其实并不矛盾。

爱狗者,尽可以将狗视作朋友、伙伴,甚至家人……倾心呵护,用心陪护,只须做到吠声不扰民,拴绳不伤人。

爱狗肉者,亦尽可以将狗看作一道菜,烹之,煮之,炒之,炸之……呼朋唤友,酒肉穿肠,只要醉酒后不开车,燥热后不违法。

爱狗者大可不必指责爱狗肉者残忍,亦没必要动不动就警示他们要立地成佛。

爱狗肉者亦无须嘲讽爱狗者不可理喻,更不必总去期待他们能迷途知返。

人,虽说有时不如狗,但普天之下又何曾有人心甘情愿做条狗?

狗,虽说有时胜似人,但古往今来又何曾有狗脱胎换骨变成了人?

人行天地间,凡是习惯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人者,皆是耍流氓。

人与狗的爱恨情仇,自古皆然,未来依然。





来源:阿贵的闲文
图片除图三外,均来自网络,谢谢原作者

不不不不不 发表于 2024-4-3 09:08:42

人狗情未了这是啊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4-6-3 05:13:50

“人行天地间,凡是习惯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人者,皆是耍流氓。”这句话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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