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大吉安 发表于 2024-5-27 22:36:07

万安:100余头猪崽死亡,前员工周某被抓!


5月20日
万安县百嘉镇某大型养殖场
老板肖某将一面印有
“真心为民办事 倾心为民解忧”的锦旗
送到万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手中
肖某对民警侦破一起破坏生产经营案
且为其追赃挽损表示衷心的感谢


▲肖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万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 案件回顾
       2023年8月9日,肖某发现其经营的大型生猪养殖场内,有11头母猪出现早产现象,100余头猪崽均因早产而死亡。经兽医站认定排除母猪因疾病引起的早产,初步认定是被人为注射催产素引起的同期分娩。100余头猪崽共计损失3万余元,肖某立即报警求助;接警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开展侦查工作。


▲早产的猪崽们。

       经民警多方调查取证,养殖场工人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其于案发后一早断联,并搭乘高铁前往外地,周某剩余的几千元工资也不要求结清。为此,民警时刻关注、搜寻周某踪迹,终于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今年5月16日,发现周某在福建省漳州市一家生猪养殖场务工,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将正在喂猪的周某现场抓获。“我事后非常后悔,经常失眠,如今我也能睡个好觉了。”见到民警的一刻周某如释重负。



▲周某指认作案现场。

到案后
周某主动供述
在案发前几日
周某向老板肖某提出离职
但肖某表示要招到新工人
周某才能离开
否则就扣其工资

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
周某执意离开了养殖场
因要被扣工资
其心中十分气愤
便想报复周某来泄愤
周某知晓怀孕的母猪
必须在预产期1天左右
才能注射催产素
否则猪崽就会因早产死亡

8月7日23时
周某独自一人前往养殖场
将催产素注射至11头母猪颈部
其于次日一早
搭乘高铁离开万安县
并更换了联系方式
周某此后一直躲在
乡下某生猪养殖场务工
不曾离开


▲周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
周某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3万余元损失
已全额退赔给受害者肖某
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吉安公安

不不不不不 发表于 2024-5-28 19:02:01

这人是猪脑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万安:100余头猪崽死亡,前员工周某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