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勇救落水女子,吉安这三人荣获“见义勇为”称号
关于表彰尹小龙、尹志松、张荣富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根据《江西省吉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吉平安办字〔2023〕4号)文件精神,庐陵新区拟对尹小龙、尹志松、张荣富三人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尹小龙等三人基本情况
尹小龙,男,汉族,1989年1月2日出生,户籍地为吉安市吉水县水田乡,现居住在庐陵新区滨江街道瑞德佳苑小区。
尹志松,男,汉族,1981年11月20日出生,户籍地为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现居住在庐陵新区滨江街道幸福365小区。
张荣富,男,汉族,1987年11月5日出生,户籍地为吉安市永丰县七都乡,现居住在青原区正气苑小区。
二、见义勇为事件经过
2024年3月20日16:40左右,新区辖区发生一起勇救落水女子事件。
被救者胡彩虹驾驶机动车至滨江街道辖区吉安赣江大桥上游200米处时,因个人原因,开车冲入赣江中。尹小龙、尹志松、张荣富三人发现该情况后,尹志松当即拨打了救援电话,尹小龙和张荣富两人第一时间下水救援,两人第一次游至车旁边时,试图将胡彩虹救出车外,但因车辆下沉过程中形成漩涡将胡彩虹带入水中未成功。因体力消耗过大两人先游回上岸,随后尹小龙发现胡彩虹浮出水面并挣扎,因张荣富体力不支,尹小龙只身一人再次下水开展救援,此时,正在周边开展水源普查的青原区消防救援中队有关同志收到消息后,赶到现场与尹小龙合力将胡彩虹营救上岸。胡彩虹上岸后处于昏迷状态,在没有任何设备的情况下,尹志松对胡彩虹反复进行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胡彩虹最终成功获救。
根据《江西省吉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吉平安办字〔2023〕4号)文件精神,尹小龙、尹志松、张荣富符合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且相关申报、确认材料齐全。
为弘扬正气,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庐陵新区见义勇为工作深入开展,拟对尹小龙、尹志松、张荣富三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表彰,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并每人颁发奖金人民币3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庐陵新区党政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96-8938018。
2024年5月27日
来源:吉安政法 祝贺!致敬!学习! 致敬、学习的榜样 社会还是好人多!这三位好人还都是落户青原的吉安新市民。话说好多年前,我也救过一个落水的孩子。 仓哥种南瓜 发表于 2024-5-31 07:50
社会还是好人多!这三位好人还都是落户青原的吉安新市民。话说好多年前,我也救过一个落水的孩子。 ...
没获得荣誉称号? 闲云野鹤 发表于 2024-5-31 15:33
没获得荣誉称号?
没有啊,这不是讲究做好事不留名吗?{:1_572:}扶过老人,救过孩子,见到病痛就资助,总体算是对社会有益无害吧。 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仓哥种南瓜 发表于 2024-5-31 20:08
没有啊,这不是讲究做好事不留名吗?扶过老人,救过孩子,见到病痛就资助,总体算是对社会有益无害吧。 ...
该授予的就要授予,现在比较重视了,可能原来那时候的思想就是所谓的做好事不留名吧,其实那样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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