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吉安一五岁小孩驾车撞人
日前,峡江县境内发生一起“离奇”交通事故,一名将近5岁大的男孩“驾驶”一辆三轮车,撞伤路边行人2名,小孩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赔偿伤者损失5千元,在当地一时成为茶余饭后的“话题”...这到底怎么回事?原来,几天前的10月13日上午8点多钟,吉安市峡江县村民聂某(女,60岁出头,农民)家住县城周边农村,当天上午带着孙子习某逛街。在水边镇石阳街某摊点买衣服,一个没注意,孙子自己爬上附近一辆三轮电动车,手抓住右边把手一扭,车辆突然冲出去,将两名行人(妇女,一名60多岁,一名70岁出头)撞倒致伤。
经查,该三轮电动车系服装摊主裴某(男,57岁,峡江县人)所有,当天上午骑行后忘拔下车钥匙,且发动机已经开启,车辆处于启动状态。小男孩觉得好玩,偷偷爬上三轮车,用手抓住右侧把手一扭,三轮车像“离弦之箭”突然窜出,将前方数米远的两名妇女行人撞倒在地。
经医院检查,所幸两名伤员身体无大碍。就损害赔偿一事当事各方达成协议,两名伤者损失由肇事小孩监护人与车主裴某共同承担,“肇事”小男孩奶奶聂某自愿承担损失计人民币五千元整。
该交通事故虽已案结事了,但给人的警示不能忘:作为学龄前儿童,一定要有监护人带领,管紧看牢,避免危险发生;作为机动车、非机动车所有人,要将车辆停于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离开车辆时一定要拔掉车钥匙,防患于未然。
来源:综合峡江交警 美谈? 车主裴某也应该接受处罚。 正言 发表于 2024-10-20 23:14
车主裴某也应该接受处罚。
处罚什么?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人家又没违法,只是粗心大意忘锁车拔钥匙啦 熊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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