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发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关于吉安鑫佳信息公司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暨征集相关线索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经依法调查核实,吉安鑫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新亮,经营地址:吉州大道168号16幢店面1 - 09号,经营许可不含投融资中介服务业务,以下简称“吉安鑫佳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引入外省某公司超G金服民资服务业务模式,在我区辖内开展民间投融资中介服务业务。
据吉安鑫佳公司负责人介绍及调查的情况,其业务模式为:该公司作为第三方信息中介服务机构,一方面为有融资需求的客户寻找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为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推荐投资项目,并从中收取高额中介服务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融资方需向吉安鑫佳公司提供房产、车辆等资产作为抵押物,且抵押至该公司名下。同时,吉安鑫佳公司向民间资金提供方承诺债权回购,以此承担所谓的风险兜底责任。
从该公司业务模式分析,存在如下风险隐患:
其一,吉安鑫佳公司引入的超G金服民资业务模式,本质上属于民间融资信息中介服务业务。此业务与国家当前清理整治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P2P,该模式已经被认定为非法集资)性质相同,仅其通过线下开设物理网点拓展业务,此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金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其二,在此业务模式下,易引发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项目自融,或私自设立资金池,并违规将资金投向风险更高的行业领域,甚至对外发放高利贷以谋取高额利益,并可能采取诈骗手段,将资金用于个人挥霍,这将严重损害资金提供方的合法经济利益。
其三,在该业务模式下,吉安鑫佳公司向资金提供方承诺的债权回购、风险兜底行为,已超出信息中介业务范畴,其实质上是在从事信用中介服务,投入的资金并没有任何保障。
综合上述风险点,该公司业务已涉嫌非法集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若违反国家金融法律规定,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而集资参与人将面临自行承担经济损失的风险。
鉴于吉安鑫佳公司引进的超G金服民资服务业务存在较大的涉众性金融风险隐患,特向广大市民朋友提示如下风险:
吉安鑫佳公司仅为普通工商企业,不具备任何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在此,吉州区普惠金融服务中心郑重提醒广大群众,若有闲散资金用于投资,务必保持理性,珍惜自身的血汗钱、养老钱,切勿贪图高利,切勿盲目介绍亲戚朋友参与投资,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有融资需求,务必通过正常渠道,前往正规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避免陷入高利贷困境。
同时,为依法依规处置吉安鑫佳公司涉及非法集资风险事宜,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公司风险业务线索。请已与该公司签订相关投融资中介服务合同的法人或自然人,在见到本公告立即持相关业务合同(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资金转账凭证(复印件)至我单位如实反映情况。
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热线:12345
吉州区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96-8308851
吉州区普惠金融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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