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这件事咱们都深恶痛绝!交警蜀黍也会严厉查处套牌车辆!前段时间,交警蜀黍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居然发现了一块套了140辆车的车牌!这可真是闻所未闻!
4月1日晚,泰和交警大队信息研判人员,通过异常数据分析发现赣DP9231的号牌,在泰和县范围内被多次使用在不同类型的车辆上,存在极大的套牌嫌疑。
办案人员立马对其进行系统查询,发现该车牌早已于2019年8月份注销,基本可以确认这是套牌无疑了。为了进一步落实相关证据,当晚,信息研判人员通过信息研判比对800余条数据,发现赣DP9231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1日在吉安市范围内被使用在不同类型的车辆上多达百余次。
这种疯狂的“套牌”行为,引起了交警蜀黍的高度重视。泰和交警大队为此专门成立“4.1”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深挖此案。
在专案组人员反复分析数据、认真比对证据后,于4月2日成功锁定了嫌疑人刘某(吉安县人),并立即对刘某进行传唤。
4月2日下午,嫌疑人刘某来到泰和交警大队,坦白他长期从事运输商品车的工作,在运输车辆时,觉得把车直接开回来可以省下运费,但却又不能没有车牌。正巧,2019年11月底的时候,他在一辆报废车上发现了这块车牌,便悄悄卸下。于是,从12月份开始,他将这块车牌安装在不同类型的商品车(无牌新车)上进行转运,以逃避交警路面检查。
截止案发,刘某已将该车牌装在各类车型上多达140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套牌假牌车辆的危害
交警蜀黍以前已经讲过了
现在再讲一遍!!
1、车辆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车辆可能未通过检验,也有可能是事故车辆、报废车、拼装车等经过简单维修喷漆等处理后就上路了,安全隐患十分之大。
2、发生交通事故后极易逃逸,给警方破案带来很大困难,也给受害者带来生理和心理双重伤害。
3、上路行驶无视交警、电子监控的监管,超速行驶、闯卡等各种违法行为给交警、群众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每辆车都有独一无二的车牌号和标识
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分辨以及管理车辆
你若套牌,大数据一对比识别
立马原形毕露!
来源:泰和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