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外培训机构
查什么、怎么查、如何罚
有“规”可依了
省教育厅等15个职能部门联合发布
《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训跨部门
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指南(试行)》
其中
制定了执法事项清单
此举走在全国前列
15个职能部门联合发布
3月23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等15个职能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训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明确了违法违规情形、法律依据、违法情节、执法基准、执法程序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的牵头部门、执法部门、配合部门,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工作职责调整等情况实施动态更新。
《指南》明确,我省各地要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牵头部门、执法部门和配合部门在具体监管执法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履职、不配合、不参与等情形,要及时发督办函;如因履职懈怠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推出执法清单 走在全国前列
值得一提的是,《指南》中首次编制了“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划分了办学资质监管、教师队伍监管、安全监管、招生宣传监管、收费监管、教学监管、管理人员行为监管、信息披露与公示监管、线上培训监管9类监管事项,并对其进行细分,列明了50项违法违规情形,根据具体情节的不同将其划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违法行为。
每一种违法行为怎么罚、由哪个部门执法、哪些部门配合需配合执法,在这份《指南》中均能找到“出处”。
记者从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获悉,为整合资源力量,依法有效治理校外培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校外培训依法监管,我省立足“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和“无事不扰”的原则,依法依规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
其中,编制、公布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事项清单,此项工作,目前走在全国前列。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