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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劳务碰瓷,记得有位麦友说过,现在碰瓷的判刑了

 
左左左 发表于 2024-5-21 14: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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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干活、真敲诈
组团在各地“劳务碰瓷”
这个犯罪团伙最终获刑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廖某林、汤某福、汤某生等人在务工时获知有些务工人员成群结伙假意到工地做工,然后再找借口离开,向工地老板索取钱财非法获利,俗称“捣工地”,便萌生效仿作案的想法。

2022年7月至8月,廖某林纠集汤某福、汤某生等人开始组团在广东各地“捣工地”,其先利用网络招聘平台寻找作案目标,再通过微信联络纠集组织成员在一起实施犯罪活动。

2022年9月至12月,该组织除在广东省河源市、韶关市作案外,还流窜至湖南省郴州市,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南昌市、九江市、宜春市、景德镇市、新余市、上饶市等建筑工地,采取伪造交通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方式,采用辱骂、挑衅、围堵、滋扰、纠缠、威胁、恐吓、聚众哄闹等手段聚众造势,恶意影响施工,迫使施工方支付所谓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经核查,廖某林、汤某福、汤某生等人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50余起,非法索取钱财共计100余万元。

法院审理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林、汤某福、汤某生等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属于有组织犯罪集团。根据各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吉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廖某林、汤某福、汤某财等13名有组织犯罪成员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劳动碰瓷”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
目的不是通过劳动获得报酬
而是想通过引发劳动争议
获取额外利益
非法获取不义之财
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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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4)
﹎尐雞..o 来自: 中国
我这个案子终于判啦

退钱的事不知道还有没有希望
2024-5-21 15:48:51 来自手机
回复 2 0
不不不不不 来自: 江西吉安
不务正业的人
2024-5-21 16:21:35 来自手机
回复 0
向阳花开 来自: 北京
看样子现在工地老板都不行了,以前哪有工人敢闹事,都是老板砧板上的肉
2024-5-21 17:24:19
回复 0
来自: 中国
还有那种睡在汽车前面碰瓷的 也要判刑
2024-5-21 19:21:59 来自手机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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