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哥
发表于 2013-9-13 11:11:55
在吉安乡下,有个风俗习惯是
儿得家产
女得浮财
意思是说房子还有地基什么的家产都是归儿子得的,女儿是没有份的,女儿最多得到的是在嫁出去的时候得到母亲那边送的金银首饰什么的,或者父母过世之后,留下的金银首饰一部分。。。
所以,按照乡下的规矩,像你这样,女儿是没有分到任何东西的
81579231
发表于 2013-9-13 11:14:59
可以去申请法律
青原鑫业房产
发表于 2013-9-13 11:39:00
都是钱惹的祸
枝枝
发表于 2013-9-13 11:50:50
我觉得老人的分配很不得当,现在靠子靠女都不是太可靠的
老两口应该要一套房就可了,剩下的折成钱,房了写自己的名字,再保留一部分钱作生活费,剩下的儿女平分,以后两人过世后的房子,要不再分给儿子,或是女儿也占一部分。
百里溪
发表于 2013-9-13 11:55:39
乡下这种情况多
LAND_ROVER
发表于 2013-9-13 11:58:58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张小六666
发表于 2013-9-13 12:41:11
hblcelm 发表于 2013-9-12 23:27
到时候你的孩子再怎么乖,你妈都看不顺眼,因为她把你的孩子当外人看,乖不乖充其量也不过是外人一个,而 ...
对,就是这么回事。
dmh118
发表于 2013-9-13 12:41:18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张小六666
发表于 2013-9-13 12:42:42
44573057 发表于 2013-9-13 00:05
儿女们当然无权要求父母要怎么样,父母的财产有自己的处置权,这无可厚非。但是作为大人来处置财产时,也应 ...
这样做才是对的,合理。
张小六666
发表于 2013-9-13 12:43:22
吉安青年 发表于 2013-9-13 00:51
(1)2套90 多平米的房子写上4个人的名字,女儿儿子各占25%的所有权,可能存在儿子有100%的居住权+25%的所 ...
申请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