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20-5-30 12:16:06
刘良 发表于 2020-05-30 08:47
按你意思在没有红绿灯路口车子永远不能拐弯?不管直行车子是撞到转弯车子的车头车身还是车屁股只要有碰撞都是转弯车子责任?
没有信号灯的路口:1.转弯让直行。2.支路让主路。3.两车垂直右侧车先行。道交法写的明明白白,有什么问题?
风光无限
发表于 2020-5-30 12:20:51
大大514 发表于 2020-5-29 22:26
对方虽然压双黄线掉头,但是你是追尾撞他,个人认为是你全责。他压双黄线,交警另外处罚。
你 确定会开车,这种路正常行驶都是五六十码。你对向正常行驶我突然不打转向然后压双黄线急掉头,你能煞 的住车,而且是雨天
空八军
发表于 2020-5-30 12:23:07
问世间… 发表于 2020-5-30 12:04
那你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呢?
给你个具体案例,你可以看看
彭山县法院受理了牟世文不服交警认定提起的行政诉讼。但是,法院的行为,遭到了交警的质疑。
交警认为,此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在199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时,自己只是公安局的一个部门,被告应当是公安局。
以案说法
9月29日,彭山县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首先解答了交警的疑问。法院称,由于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是否违法以及是否被行政处罚、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本案中,牟世文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20-5-30 12:23:29
刘良 发表于 2020-05-30 08:42
你开车会严格从虚黄线处转弯吗?车轮距有多少?就如走斑马线,一定要脚踩在斑马线就是过斑马线?交通符号,了解一下
平时开车怎么开别人管不着,但是出了事就按规则来办,别说我一般,我平时,我习惯,我认为,我觉得。如果个人习惯能解决问题,那要法律条条款款干什么。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0-5-30 12:24:33
问世间… 发表于 2020-05-30 12:04
那你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呢?
肯定是民事诉讼!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0-5-30 12:27:31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0-05-30 12:24
肯定是民事诉讼!
二个诉讼请求:(1)请求变更交警部门的责令认定;(2)请求调解或判决事故损害赔偿。
风光无限
发表于 2020-5-30 12:32:23
哎呀呀你好呀 发表于 2020-5-29 23:30
看这视频你全责没毛病!
你会开车吗,转弯让直行好 吧
风光无限
发表于 2020-5-30 12:38:55
大大514 发表于 2020-5-29 23:34
肇事逃逸,如果无法判断责任的时候,才判逃逸方全责。是因为逃逸破坏了现场,交警无法判断责任。但是你这 ...
首先要搞清楚这不是前 后正常行驶时的追尾,这是对方转弯后造成的追尾。转弯让直行是必须的,哪怕后车顾意撞你也是你全责。
骑着蜗牛上高速
发表于 2020-5-30 12:41:37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0-05-30 02:31
我对吉安县道路不熟,完全从看视频来发表意见:这条道路是中间双黄实线,但现场附近是黄色虚线,估计是小路口或单位门口的出入口,前车是从那个路口出来左转而不是掉头,出来时不是完全从黄虚线处出来的,而是辗压了一部分双黄实线;后车是直行车辆,但行车到这样的路段(双黄虚线路线)时有“注意”义务,应减速慢行。再说责任:这是一起车损小事故,如双方沒有纠纷或对交通事故事实与交通事故成因没有争议,交警划分责任时一般不会那么复杂(特别是用简易程序处理时)。所以如我是该起事故处理民警:会划前车全责,后车无责;但如是伤人事故,用一般程序处理,则会划前车主责,后车次责。我完全是就事论事,发表个人意见和看法,与麦友们交流。因我身份有些尴尬,本不方便对兄弟单位的事故处理发表意见,以免产生误会!
谢谢
风光无限
发表于 2020-5-30 12:47:01
庐陵小高 发表于 2020-5-29 23:52
我仔细看了两遍,没有看出对方是你说的掉头,对方是从岔路出来并线,至于交通发怎么规定的我不是很清楚, ...
不管怎么说你都要让行直线正常行驶车,预判不准造成被后车追尾,还是你负全责。